项目交付是由人驱动的。人们通过有效率且有效果地履行
项目所必需的职能来实现这一目标。与
项目相关的职能可由一个人或一组人履行,也可以包含在已
定义的角色中。
协调集体工作对于任何
项目的成功都至关重要。有不同类型的协调方式以适合不同的情况。有些
项目受益于去中心化的协调,用这种协调方式,
项目团队成员会进行自
组织和自管理。其他
项目则受益于由指定的
项目经理或类似角色领导和指导的集中化协调。有些进行集中化协调的
项目也可以受益于将自
组织的
项目团队纳入进来,让其承担部分工作。无论协调是如何进行的,
项目团队与其他
干系人之间的支持型领导模式和有意义的、持续的互动才是成功地取得成果的基础。
无论如何协调
项目,
项目团队的共同努力都能
交付成果、收益和价值。
项目团队可能得受到其他职能的支持,具体取决于
可交付物、行业、
组织和其他变量。第 2.3.1 节至第 2.3.8 节提供了
项目中常见职能的示例,但这些示例并非完整列表。除这些职能外,可能还需要其他职能,以实现能产生预期成果的
项目可交付物。
项目需要、
组织和环境会影响
项目中使用的职能以及这些职能的执行方式。